在探讨新公共行政学的基本问题时,我们往往**其核心概念与原则,但事实上,并非所有问题都包含其中。**将深入探讨新公共行政学的基本问题,并揭示那些不被包含在内的内容。
一、新公共行政学的基本问题
1.公共利益最大化:新公共行政学强调政府行为应以公共利益为出发点,通过有效管理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。
2.公共服务改革:新公共行政学**公共服务改革,以提高服务质量、降低成本、提升效率。
3.参与式治理:新公共行政学倡导政府与公众的互动与合作,实现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。
4.透明度与问责制:新公共行政学强调政府决策的透明度,以及政府官员对公众的问责制。
5.政府能力建设:新公共行政学**政府能力的提升,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需求。
二、新公共行政学的基本问题不包括
1.政治因素:新公共行政学强调以公共利益为出发点,不涉及政治因素。
2.经济利益:新公共行政学**公共服务改革,而非追求经济利益。
3.个体利益:新公共行政学以公共利益为出发点,不**个体利益。
4.地域性:新公共行政学强调普遍性原则,不局限于地域性。
5.政治派别:新公共行政学倡导中立立场,不涉及政治派别。
6.政治权力:新公共行政学**政府能力建设,而非政治权力。
7.部门利益:新公共行政学强调公共利益,不**部门利益。
新公共行政学的基本问题以公共利益为核心,**公共服务改革、参与式治理、透明度与问责制以及政府能力建设。政治因素、经济利益、个体利益、地域性、政治派别、政治权力和部门利益等并非新公共行政学的基本问题。了解这些内容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把握新公共行政学的核心思想,为我国公共行政实践提供有益借鉴。